公告本會114年度視障學生升學獎學金獲獎者-碩士班5名,共計5名,依姓氏筆畫排序如下:
碩士班5名,獎學金每名10,000元:
沈豊芫
林淑娟
嚴泰棣
另有2名受補助者符合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之規定,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不公開之。
【註】 《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規定,財團法人應主動公開前一年度之接受補助、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但補助、捐贈者或受獎助、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或公開將妨礙或嚴重影響財團法人運作,且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公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