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規定,可大致分為社政系統(領有第二類視障身心障礙證明的一般民眾)、勞政系統(領有第二類視障身心障礙證明的勞工)以及教育系統(具學生身分),以下提供各縣市的洽詢單位窗口,請點擊連結參考。
一般民眾(領有第二類視障身心障礙證明者)
- 輔具補助基準表(檔案下載)
- 中央及縣市輔具中心連絡資訊
勞工朋友(領有第二類視障身心障礙證明者)
在職者可以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職務再設計服務」指的是協助身心障礙者順利進入職場及穩定就業的服務措施,不論雇主或有就業需求的身心障礙者,皆可提出申請。
各縣市專案單位的執行方式稍有不同,詳細申請流程,請參考各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洽詢服務窗口。
- 各縣市身心障礙者專區服務窗口
- 北基宜花金馬專案單位-國立陽明交通大學ICF暨輔助科技研究中心
- 桃竹苗專案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 中彰投專案單位-彰化縣輔具資源中心
- 雲嘉南專案單位-雲林縣輔助器具資源中心
- 高屏彭東專案單位-高屏澎東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
學生身分
「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輔具借用制度」,可協助學生順利學習並充份參與學校生活。輔具服務的內容包括在校輔具借用和環境調整等,可向以下單位諮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