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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愛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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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研究獎現已在其他單位有各式獎項成立,文學類獎助也日益增多。自105年 起將不再續辦【視障研究獎】及【視障敘說實踐獎】,以此公告。

 

一、目的: 

 

 鼓勵視覺障礙者本人或服務視障者述說自己的經驗故事,願意呼朋引伴,讓自身日常生活中或工作上摸索、適應、抵抗的生命經驗被看見。不論是理想與現實的掙扎、扮演不同角色間的矛盾、面臨抉擇的兩難、與體制的衝突等,透過省思自我內在心理的轉變歷程與所處的社會環境變化過程的關係,重新看待自己與他人的生命或工作經驗之意義,特擬定本辦法。

 

二、參選資格:

 

  1. 視覺障礙者本人、平日照料陪伴視覺障礙者的家人、服務視障者的專業實務工作者(如社工員、就服員、特教老師、定向行動老師…)或志願工作者、執行視障相關政策決策者。
  2. 專業實務工作者?說內容與其 工作及職務內容相同為優先。
  3. 每二年以申請一次為限。

三、獎助範圍:

 

  1. 敘說內容與增強視障者自主力量,或改變目前台灣視障者社會處境議題有關者。
  2. 需以中文寫作,10,000~20,000字。

四、獎勵方式及名額:

 

  1. 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名額每年度以三篇為限。
  2. 經當年度評選委員同意得增加或減少名額。
  3.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專業實務工作者名額至多以一篇為限。
  4. 獲獎者由本會擇期表揚或於本會舉辦之專文發表會中發表,其摘要及得獎作品亦授權本會公布於本會網站及刊物。

五、評選方式:

 

  1. 由本會邀請視障領域專家學者3~5人,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標準如下: 
    1. 對事件描述的清晰度。例:自己曾遇到什麼問題或事件?說明人、地、時、境等來龍去脈,能讓讀者身歷其境地「看到當時發生了什麼事」。 
    2. 這些自身經驗感受與意義的表露深度。例:自己採取什麼行動?有什麼反應/想法? 
    3. 對自己的社會位置進行反思。例:自己和他人為什麼這樣想和做?有無看到不同身份、角色、階級或權力關係等的影響力、我後來選擇如何面對或打算怎麼做?
  2. 經評選之作品恕不退件。

六、申請時間: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並於次年一月公告得獎名單,逾期不予受理。

 

七、應備文件:

 

  1. 本會專用視覺障礙者及服務視障者敘說實踐獎助申請表。
  2. 作品書面四份及電子檔案(供視覺障礙者閱讀使用)

八、郵寄地址: 

 100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聯絡電話:(02)23616663分機8707  傳真:(02)23753976  email: jychou@tfb.org.tw